Article 14

In force

起草条例草案,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对条例案规范的主要问题和涉及到的专业技术问题应当进行论证。条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的,还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基层单位、管理相对人、法律和有关领域专家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