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水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生产建设项目三年内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有效期自动延续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通过为止。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失效;需要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重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务主管部门审批。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