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

地方性法规一般采用条例、办法、决定、规定等名称。

地方性法规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和批准机关、批准日期。

地方性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Local Regulations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