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Amended建立覆盖市、县(区)、镇(街)、村(社区)四级的政务服务体系,科学规划设置政务服务场所,形成办事服务网络。
市、县(区)政务服务场所应当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提供咨询、引导、绿色通道等服务,解决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办不成事项会商审查机制,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处置、办结回访、分析总结的工作流程闭环管理,对办不成事项,由相关政务服务单位签字确认。
Local Regulations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