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监督、社区矫正等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公安、农业农村、民政、信访、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法治乡村建设促进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