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地下空间分为浅层、次浅层、次深层和深层,鼓励利用地表以下三十米内的浅层和次浅层范围。次深层、深层地下空间作为资源严格保护控制,在次深层、深层规划建设的重大地下设施,应当组织专业论证。

在重要水源地、地下主要含水层、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古树名木分布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古生物化石埋藏区、重要矿产资源规划区、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等重要保护区域以及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地下采空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地下油气储存设施和运输管道等安全管控区域,严格控制地下空间规划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