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2,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