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会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编制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应当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现状、资源和环境条件、产业基础和特点,科学确定工业园区的战略目标、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生态保护等内容,统筹规划生产、生活、生态等各类功能分区,促进产业发展、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推动产城融合。

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应当与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保护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