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对口帮扶协作地区等的跨区域合作,按照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采取合作共建、委托管理等形式,通过建设跨区域合作园区、双向“飞地经济”或者产业合作联盟等途径,在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园区配套服务和营商环境共建等方面加大合作建设力度,促进双方在产业、资金、土地、技术、人才等方面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推动双方产业融合、协同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