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健全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打造西塞科学谷等创新平台,建设南太湖科创走廊、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北翼中心,布局推进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提升公共技术服务水平。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的评价、推广、转化、交易、分配、激励等机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会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储能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鼓励高等院校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开展绿色技术等方面的创新研究。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
Local Regulations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