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构建立体互联交通网络,加快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推进零碳交通,并落实高能耗、高排放运输工具装备淘汰更新政策。

鼓励和引导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运输采用水路、铁路和集装箱运输,提高多式联运衔接水平。鼓励新建、改建、扩建交通枢纽项目采用节能技术,加强港口码头岸电设施改造。

Local Regulations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