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建设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并依托该平台,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信息查询、法律援助申请、公证办理、司法鉴定预约等公共法律服务。推进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国家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可以依托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结合当地实际,拓展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方式,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网络法律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与紧急求助、诉讼服务、检务服务、警务服务等公共服务一体化运行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