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对自治县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价,拟定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名录建议名单,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核。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名录及其管理单位,作为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基础数据库。
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对列入保护名录的旅游资源,应当建立档案,划定旅游资源重点保护区域,设置保护标志,制定景区(点)管理办法,督促管理单位落实保护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