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地方性法规经批准后,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法规文本应当及时在《锦州日报》刊登,法规文本以及法规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公布地方性法规的公告应当载明该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批准机关和通过日期、批准和施行日期。
Local Regulations ·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