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应当组织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与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活动。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可以邀请具有专业特长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与。

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书面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县级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委托县级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开展调研论证。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