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民宿经营者应当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根据经营规模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民宿经营者对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负有提醒、告知义务,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意外事件时,民宿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引导消费者安全转移。
Local Regulations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