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维护保养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二)对电梯的维护保养质量进行常态化检查,对作业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予以记录;
(三)建立电梯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四)对电梯作业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五)发现故障或者接到故障通知的,及时排除故障;故障暂时难以排除的,将解决方案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在故障排除前停止使用电梯;
(六)维护保养合同终止时向电梯使用单位出具电梯情况报告;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