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支持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跨校、跨区域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完善人才联合培养、合作帮扶交流等机制,推动毗邻地区职业教育协作发展。鼓励川渝两地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共同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水平,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鼓励职业教育领域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支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赴境外办学,建设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打造国际职业教育品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互认。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