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在富川古明城历史建筑物上修缮装饰、景观照明、安装广告牌和空调外机、遮雨(阳)棚等设施,应当符合富川古明城保护规划的要求,并与历史建筑的外部风貌相协调。

未经允许不得有在建(构)筑物外乱贴(挂)、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

不得随意乱倒垃圾、渣土、粪便、污水等影响环境卫生。

Local Regulations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