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经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意,人民调解员可以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个人调解工作室由区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命名和管理。

个人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在补贴、培训、表彰等方面享受与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他调解员同等待遇。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