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采矿权人应当建立良好矿地关系,改善矿区以及周边生产生活环境,减少生产过程中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在劳务用工、基础设施、公益募捐、教育支持等方面开展帮扶活动,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推动矿地和谐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