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村民自建住房应当先设计、后施工。

村民自建住房应当选用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编制的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集,应当明确农村住房的屋顶、立面、色彩等外观风貌管控要求,供村民免费选用。编制图集应当征求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集应当符合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和本地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要求,并根据实际及时调整。

村民自建住房在确定风貌选型后应当进行农村住房施工设计,可以选用与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相配套的农村住房施工设计参考图,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具备建筑、结构专业注册职业资格的设计人员设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农村住房施工设计参考图,供村民免费选用。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