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水资源自然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和产业规模,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
工业园区应当科学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开展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用水诊断评估。钢铁、火力发电、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应当实施节水管理和节水技术改造升级。
工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现有工业园区和企业应当开展水循环改造、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供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工业园区和企业在规划布局时,应当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