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完善急救设施设备,加强医务人员基本急救能力培训,并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的急救和转诊服务。

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急诊科室,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接诊。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急诊科室,并在满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辖区内居民医疗救治需要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急诊接诊开放时间。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