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参与农业园区建设,结合本地粮油、生猪、果菜茶、中药材、特色种养殖等优势产业研发新产品及加工品,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服务领域,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采集运输等农业生产性服务。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运营农业废弃物、农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设施,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参与乡村文化建设。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服务带动更多农民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