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自治区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网络建设总体规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总体规划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城市,农村、牧区、林区的重点区域,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和水利、能源等重要设施,国家及自治区重点工程所在地,应当建立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及其相应的气象探测设施。各部门建立的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及其相应的气象探测设施应当纳入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的总体布局,由气象主管机构实行统一监督、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