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古茶树资源普查、分布地域等内容的认定、登记工作,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自治县每十年开展一次古茶树资源普查工作。

古茶树资源调查、认定、登记的标准和程序,由自治县人民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林业、农业农村等相关主管部门以及茶叶行业专业协会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