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和推广应用的扶持政策,出台鼓励研制和购置使用首台套技术装备的相关金融措施。研制和购置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和购置使用单位,可以同时享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组织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和推广应用的信息交流、统计和宣传教育,协调解决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和推广应用中的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