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生产企业加大关键技术装备研制创新,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加强研制与应用衔接,促进研究成果转化。

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健全技术装备研制创新与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协作机制,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推动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和推广应用基地建设。

首台(套)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可以通过产品试用、售后服务等方式与使用单位合作开展产品功能性、可靠性、稳定性验证,共同促进产品创新。鼓励使用单位为制造企业提供产品使用数据和改进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作出突出贡献,以及通过首台(套)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