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首台(套)技术装备的研制和推广应用。

本条例所称的首台(套)技术装备,是指经过技术、工艺或者应用等创新,其品种、规格或者技术参数等有较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处于推广应用初期,经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评定的国内先进的装备产品,包括首台(套)或者首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以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等。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