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鼓励科学技术人员开展自由探索,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对探索性强、研究风险高的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原始科研记录证明科学技术人员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该项目的,予以免责,不影响其继续申请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项目。

对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在推进科技管理改革、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过程中,相关负责人锐意创新探索,出现决策失误、偏差,但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和监督管理职责,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免除其相关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