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3

In force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情况共享到本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机关根据本市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可以对其采取惩戒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