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因地制宜发展畜牧养殖、屠宰和精深加工,推动落实“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大力发展肉牛、梅花鹿等特色产业和生猪、肉鸡等优势产业,加快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支持建设粮经饲兼顾、农牧业结合、生态循环发展现代种养业体系和国家优质畜产品安全生产基地。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