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畅通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和产品服务供给渠道,支持中小企业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技术手段,通过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改造,加快技术升级、装备更新和产品迭代,改进工艺流程,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促进数字化转型升级。

引导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场景应用、共享生产要素、搭建共性技术平台等,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转型。

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行业协会等主体,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培训、咨询、诊断等服务和解决方案。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