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单位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明确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经费投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鼓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运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等数字化技术。

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