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公共供水单位应当采用先进的制水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制水效率和质量,提高供水管网安全监测和维护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破损事故,严格控制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超过国家规定漏损率的,漏损水量不得计入供水企业合理损耗水量。
公共供水单位应当按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单位的用水情况、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水费收缴情况等数据信息。未按照规定报送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