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流浪宠物的控制、收容、处置等工作。

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立即清除。

Local Regulations · 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