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Chapter 2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Article 8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专项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需要,按照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的要求,确定立法项目。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 2024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