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Chapter 1 总则Article 6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 2024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