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5
In force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主要决策人。
其他负责人,是指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