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服务居(村)民为宗旨,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履行法定职责,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村)民利益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