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应当安排专门的时间和频率、频道、版面、页面,及时传播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最新公众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台站改变公众气象预报节目播发时间安排的,应当事先征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的同意。
鼓励各类媒体和个人传播公众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时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名称。不得擅自更改公众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内容和结论;不得传播虚假、过时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气象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