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Amended

支持在示范区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标准,促进公共信用信息跨区域共享;支持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示范区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开发跨区域融合信用产品,拓展跨区域信用服务应用场景。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