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对快递服务车辆实行统一编号、统一标识,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快递服务车辆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鼓励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快递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培训。
对于取得专用标识的快递服务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为其通行、停靠以及进社区、农村、站点揽收、投递快件提供便利。
快递企业、快递从业人员不得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收寄、运输、投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