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Chapter 2 安全生产一般规定Article 27In force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涉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论证评估制度。新增涉重点环保设施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论证,未开展安全论证的,不得擅自投入建设和运行。已运行的涉重点环保设施应当进行安全评估,经评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改造,直至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Article 2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