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国宾下榻处、重要军事设施、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周边距离10米至300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

前款所规定场所的具体周边距离由所在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具体划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