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

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可以依法自愿组成非营利性的行业自律性协会,由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协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会依照章程发挥行业指导、监督作用,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典型宣传、权益维护等工作。

协会可以依法设立综合性或者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跨区域、跨部门纠纷或者行业性、专业性纠纷以及重大疑难复杂纠纷。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