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法占用高标准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