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新建人民防空工程应当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与地面设施建设相衔接。人民防空疏散干道和连接通道,应当与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结合修建。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和地面交通等建设,应当为人民防空设施的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