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本市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动工业固体废物高水平利用,推动废旧产品设备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机溶剂再生利用、有价金属清洁提取等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5, 2024